按照省级实施方案的精神,各示范县(市)在绩效评价工作结束后,根据整改要求可调整一次实施方案、资金管理规定等文件,现将相关示范县调整后的实施方案公示如下,具体内容见附件。
附件1.泰来县2015年国家第二批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
附件2.方正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资金投入资金使用调整方案
附件3.海林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调整变更实施方案及专项资金使用计划
附件4.桦南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实施方案及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附件6.林甸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实施方案及专项资金管理作用方案
附件7.桦川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及资金使用方案
附件8.青冈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及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附件9.汤原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及资金使用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