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服务业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20〕455号)要求,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办依据2020年度资金支持方向联合印发了申报通知,确定了评选原则,组织专家对自愿申报的13个县(市)进行了评审,经省政府审准,现按申报通知要求对排名前4的县(市)名单公示如下:
序号
县(市)
1
嘉荫县
2
呼玛县
3
依安县
4
北安市
2021年1月4日